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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置顶)规划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书编制和审批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09 浏览量:2422

规划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书编制和审批指南

一、法律法规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018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报告编制主要内容

一、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应依据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分析建设项目与城市长远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关系,论证项目选址是否符合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和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等要求。

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论证报告的内容根据项目的类别等情况具体确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要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选址的背景;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拟用地规模、运输量及运输方式、用水、电、气、热量等;

3、选址需求,包括区位、场地条件、外部条件、项目选址的特殊要求等。

(二)项目选址的依据和原则

1、选址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依据等;

2、选址原则。

(三)项目所在地块及周边区域情况

1、水文、气象、地质、地貌等自然地理条件;

2、土地权属、用地现状、可能涉及的房屋和土地征收情况;

3、城乡规划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要求;

4、交通组织、配套设施情况;

5、与项目选址相关的其他情况。

(四)选址方案的比选论证

1、建设项目选址与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镇村布局等的协调情况;

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及与城市交通的衔接情况;

3、建设项目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情况;

4、建设项目对城镇环境的影响及对策;

5、建设项目与城镇综合防灾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

6、建设项目与周边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

7、建设项目与机场净空、微波通道、军事设施保护及国家安全等特殊要求的关系;

8、建设项目选址的经济性分析。

(五)结论与建议

1、提出选址推荐方案;

2、提出对相关规划的反馈建议;

3、提出项目前期工作和后续建设的规划要求及建议。

三、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成果要求

论证报告包括论证文件和相关图纸,文件需包含上述内容要求,图纸需包括:

1、落放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的现状地形图;

2、清晰反映拟选址建设项目及其周边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关系的城镇总体规划图纸,视建设项目情况包括市、县(市)域空间利用规划图、市、县(市)域基础设施规划图、市、县(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镇村布局规划图、中心城区(镇区)用地布局图等。

四、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一般需单独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包含符合以上要求的选址论证内容及图件的,可以不另行编制选址论证报告。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应当委托乙级以上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或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五、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报告由我厅组织专家或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对于需要进行选址论证的建设项目,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出具建设项目选址初审意见。

三、申请需提交资料、审批程序与流程

1)、需提供资料

1、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类项目提供)                

2、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             

3、项目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各3份)

4、标注项目拟选位置的城市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等图纸(各3份)

5、标注项目拟选位置的现状地形图(各3份)            

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需编制选址论证报告的) 

8、公示、听证的相关材料(可能对周边居住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

9、风景名胜区主管机构的意见(位于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范围的)

10、文物主管部门意见(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

11、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化学危险品等重大安全事项的)

12、国土资源部门对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

13、其他材料

2)、服务程序

1.签订合同

2.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3.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4.提交业主单位并等待评审

5.根据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意见修改,并提供成果

6.事项服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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